发挥职能 强化监管

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全市物价工作会议召开

1月12日,全市物价工作会议召开,市常务副市长谢烈鹏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他肯定了一年来物价部门取得的工作成绩,认为2003年市物价局在抗击非典,平抑价格异动;推行阳光行政,落实“开门”定价;规范教育收费;加强价格监测调控,建立我市的价格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投诉,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发挥了物价部门的重要作用。谢副市长在会上还对新一年的价格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全市物价部门在新一年里要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调控,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充分认识价格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发挥重要作用;要明确价格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要求全市物价工作者要贯彻好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疏导价格矛盾与兼顾各方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农民收入增长放缓、城镇下岗职工增多、就业形势严峻,多数企业承受能力有限等实际情况,慎重调整价格政策。同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物业等价格热点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
市物价局局长陈秋葵代表市物价局作了题为《发挥职作,强化监管,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的工作总结,并对2004全市物价局工作作部署。陈秋葵局长指出,2003年,市物价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省物价局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经济工作中心,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物价部门的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开展清费治乱工作,减轻群众负担
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进行审查,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1.5亿元,对在年审中发现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进行纠正,取消收费项目8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全市共制作和完善符合要求的收费公示牌2033块,有效地规范全市的行政收费公示工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工作,推行教育收费许可证制度,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省物价、教育部门规定的公示格式统一制作公示牌,要求各学校在显眼位置常年悬挂公示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一费制”监督检查。进一步明晰“一费制”的内容和界线,消除社会对“一费制”的误解。
(二)抓好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稳定
今年来,全市物价系统积极发挥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和社会的稳定。据统计今年,全市物价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0宗,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21.65万元,其中处理退还群众金额3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财政84.25万元;全市价格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50件,除60件为价格咨询外,做到件件受理、有调查、有处理、有答复,现已办结81件,共处理退还群众金额32.5万元。同时还开展一系列的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正。
(三)落实价格阳光行政,实施依法行政
2月份召开市区污水处理费听证会,6月召开收费公路对本地车辆通行费实行年票制的听证会,9月召开城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 ,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的旅游业发展。制订游览参观点收费政策,规范景区景点门票价格。草拟了《潮州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颁布实施;规范旅游业收费行为。为配合我市的创优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部分旅业单位进行检查;切实抓好全市特别是旅游行业的明码标价工作,改进我市的旅游服务质量。
做好价格基础工作,为政府当好参谋。开展农产品成本和收益调查工作,对我市的水稻、生柑、茶叶、生猪、蔬菜、池鱼等种养品种的成本构成数据进行采集、审核、汇总,进行数字分析比较,提出科学建议,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开展教育成本调查,2003年对全市的8所中等职业学校及99所中小学进行成本核算,全面掌握我市中专及中小学教育生均培养成本情况,为制定教育收费标准提供准确的依据。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网络,在市属 82家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了物价员,从而为加强企事业单位价格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由于成本调查成绩突出,今年我局的曹淋哲同志被国家发改委评为成本调查先进个人,潮安县物价局被评为广东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
提供价格认证服务。2003年全市的价格认证中心,共鉴定事故车辆637辆,评估总值达320万元、涉案鉴证59宗,评估总值1.22亿元、旧机动车交易1746辆,评估总值达到6499万元。
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评选活动,评选出了广东电信潮州分公司、创佳电子有限公司、金汉集团等36家“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
(五)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今年来,我局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物价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一是抓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加强理论教育、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特别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10月底市人大召开全市依法行政经验交流会上,作为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较好的单位之一,我局局长陈秋葵在会上作了《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专题发言,对近年来市物价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经验作介绍。
二是开展行业作风建设。今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回头查”、企业评机关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进队伍行风建设,努力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物价部门,一年来我局未收到有关机关效能方面的投诉,2003年7月我局党支部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3年12月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
二、2004年物价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价格监测调控,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统筹兼顾,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价格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控制出台提价项目,稳定春节市场价格水平。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一季度,对各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格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提价项目推迟到一季度后执行,其中,我市原拟于1月1日开征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延至第二季度执行,公园景点、公共交通的提价项目也要延迟执行,对此全市物价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要贯彻实施《价格监测规定》,完善本市的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形成监测分析、信息报送、价格管理、监督检查内部的统一协调制度,及时掌握分析市场价格走向,做好预测预警预报。
强化基础工作。认真落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重点抓好教育、医疗、药品、供水等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为科学定价提供成本依据。落实《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职能和各项规定,进一步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搞好价格认证系统建设,扩大价格认证中心的影响,树立“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职业形象。加强价格信息的服务功能,做好价格信息网站建设,强化价格信息服务功能,增强价格信息对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引导调节作用。
(二)整治乱收费,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继续整治涉农价格收费秩序,加强农村价格管理。清理涉农收费项目,重点清理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收费,除保留检验、检疫、防疫、排污等收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落实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价格收费政策。全面推进农村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建设,将农村价格信息员队伍建设与农产品成本调查户、农村价格监督员三项工作结合起来,整合农村价格管理资源,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服务体系。
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收费的社会监督力度。整治中介服务收费,制定中介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具体目录。
规范教育、房地产和汽车、旅游市场价格、收费秩序。完善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执行对“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治理整顿。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改革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逐步引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在政府指导下由市场形成价格,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整治和规范汽车购置、使用、保养、维修等环节的收费。加强对车站、旅游风景点内垄断经营场所商品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游客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解决游客价格投诉。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
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规范管理。发挥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监管职能,利用社会监督资源,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价格协调,促进行业价格自律,健全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把明码标价作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改进明码标价的工作方式,提高明码标价的普及率和规范化。
开展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结合《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的实施,以制止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为重点,开展对不正当价格 行为的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对商场、超市、旅游、餐饮等行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垄断及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质量、数量与价格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大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开展就业收费专项检查,对各种培训、就业、务工、资格认证等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跟踪检查国家、省、市有关对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政策包括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电力行业价格专项检查、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信收费的重点检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做好每一个环节的作风监督和自律工作。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决策机制,从制度上解决产生不良作风的可能性。把科学、民主的工作作风贯穿于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服务的全过程,贯彻到物价工作的每一方面和每一个环节,全面加强和改善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全面加强物价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使物价工作真正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
推行依法行政。开展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活动,研究价格工作中行政认可范围,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完善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清理行政许可文件和政府机关许可收费,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审批行为。
切实转变思想作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决策的可行性。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实行阳光行政,改变不合时宜的价格管理方式,提高价格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规范价格听证程序,真正实现由“关门”定价转变为“开门”定价,落实价格决策集体审价制度和成本监审制度,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