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我市"学生饮用奶"价格的复函

潮价〔2004〕12号

市农业局、教育局:
你局上报《关于核定供应我市"学生饮用奶"价格的函》(潮农函[2004]1号)悉,根据《潮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暂行)》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饮用奶"的管理,做到定点供应企业之间实行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按照《价格法》和"保本微利"的原则,确保"学生饮用奶"质量和规范价格管理,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现复如下:
一、 同意广东国营燕塘牛奶公司和深圳市光明华侨畜牧场晨光饮料公司两公司生产的200毫升无菌纸盒装饮用奶,全市统一零售价每盒1.50元。
二、 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部门不得强制和加收其它费用。
三、 供货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做到质价相符。
四、 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必须加大学生饮用奶的价格监 管力度。
以上批复,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饮用奶 价格 复函
 抄送: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发展计划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各县(区)物价局,供货单位。
潮州市物价局 2004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