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

为整顿电力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强电价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我市近期开展了电力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越权出台电力价格政策,提高或降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和电网企业销售电价的;2、超出国家对特定用户优惠电价政策规定,扩大范围或降低标准实行电价优惠的;3、电网企业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提前或推迟执行调整上网电价政策;4、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提前执行电价调整标准,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的;5、对农业经济作物、养殖业用电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的;6、在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在城市一户一表改造中,自定收费标准或超标准收费的;7、未经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自立名目,擅自向发电企业收取调度费、上网服务费、过网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以及向用户收取电力设施代维费、管理费等费用的;8、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的;9、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等服务收费标准的;10、不按规定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的。

二OO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