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物价局文件

潮价[2004]86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4]289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04年12月1日起遵照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潮州市价格信息网www.czwjj.com.

 

附: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4]289号)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药 价格 管理 通知

 抄送: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广州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潮州市物价局
2004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