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物价局文件

潮价〔2004〕86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4]289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04年12月1日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药 价格 管理 通知
 抄送: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潮州市物价局 2004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