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物价局文件

潮价[2005]29号

关于转发现行国家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现将广东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粤财综[2005]43号)及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粤价[2005]7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据国家和省定目录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认真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否则,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省政府令第36号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转发文件及目录详见潮州市价格信息网http://www.czwjj.com.


潮州市物价局 潮州市财政局

二○○五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收费 管理 通知
 抄送: 市人大办,市府办,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

附1:广东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粤财综[2005]43号)

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附2: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粤价[2005]79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粤价[2005]79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5〕6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现行有效的涉及25个部门的7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编印成目录并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目录及国家目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收费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否则,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省政府令第36号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截止2005年4月1日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 目

收费依据文件

公安部门

 

1

犬类禁养区管理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2

户口准迁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4]57号

 

3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5]41号,粤价函[2001]42号

 

4

个体船艇流动人员户口簿和船舶户牌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40号

 

5

门(楼)牌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352号

 

6

治安联防费

省政府粤府[1990]8号、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41号

 

7

进入特区特别公务车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205号

物价部门

 

8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2]569号

9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117号

劳动部门

10

广东省职工劳动手册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4]47号

11

劳动合同文本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379号

劳动部门

 

12

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305号

 

13

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305号

 

14

劳动年审证照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9]159号

15

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96号、粤价[2002]394号、粤价〔2004〕334号

 

16

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67号

 

17

医疗证及记帐单工本费(仅限省直和广州市执行)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5]325号、粤价[1997]282号

18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9]310号

交通部门

 

19

海安码头交通管理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65号

 

20

船舶过闸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77号

21

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4]506号

文化部门

 

22

文物鉴定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98号

23

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8]300号

计生部门

 

24

计划生育服务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2002]508号

 

25

病残儿医学鉴定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4〕146号

科技部门

26

科技成果登记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82号

统计部门

 

27

广东省统计单位登记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414号

建设部门

2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省物价局粤价[2003]160号

29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仅对乡镇规划区收取)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8]14号、省物价局粤价[2001]323号

 

30

房地产权属登记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9]532号、粤价[2001]323号、粤价[2002]163号

31

绿化补偿费

省物价局粤价[2000]334号

32

恢复绿化补偿费

省物价局粤价[2000]334号

 

33

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省物价局粤价[2004]167号

农业部门

 

34

农村承包合同鉴证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35

承包合同纠纷调解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36

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37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220号

 

38

农机服务专业户机械设备检验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39

农机修理服务专业户设备、设施检验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水利部门

 

40

船舶、排筏过闸费

省政府粤府[1993]10号

41

堤围防护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对农民耕种的农田暂缓征收)

省政府粤府[1993]10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3]65号、省物价局粤价[1995]38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粤价[2001]69号

42

水土保持补偿费

省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粤水农字[1996]1号

43

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160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4

职业安全卫生检验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37号

 

4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39号

 

46

安防系统工程检验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4〕34号

人事部门

 

47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

 

48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199号

 

49

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73号

 

50

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98号

 

51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

 

52

国家公务员任命书文本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253号

财政部门

53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91号

经贸部门

54

新盐田开发建设补偿费

省食盐专卖局、财政厅、物价局粤盐政[1995]317号

卫生部门

55

食品企业开业卫生审查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56

艾滋病监测费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57

疾病控制、卫生检验与技术服务收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64号

58

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46号

 

59

预防接种信息IC卡工本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4〕67号

60

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37号

安监部门

61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137号

教育部门

 

62

招生录取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省高教厅、物价局粤高教招[1996]5号、粤价函[2004]319号

 

63

自学考试审定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

 

64

毕业证书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

 

65

毕业生报到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157号

 

66

自学考试准考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

教育部门

 

67

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327号、粤价[1996]62号、粤价函[1997]480号、粤价函[2000]277号、粤价函[2001]213号、粤价函[2000]122号、粤价函〔2003〕12号、粤价[2001]249号、粤价函〔2003〕63号、粤价函〔2004〕402号、粤价函〔2004〕460号

 

68

高中毕业会考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9]337号

 

69

高校毕业生教育培养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95号

环保部门

70

放射性废物送贮、处置费

省物价局粤价[2002]153号

法制部门

 

71

行政执法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226号

知识产权部门

 

72

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24号

铁路部门

73

铁路护路联防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297号

林业部门

 

74

森林植被恢复费

省政府粤府[1992]138号

工商部门

 

75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缴费卡工本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9]313号

口岸部门

76

拱北口岸一站通远程卡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5〕67号

    注:打“▲”的是涉及企业负担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