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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纠结合,规范电力价格行为

近期,市物价局对在前段时间电力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在检查中发现我市部分供电企业存在未落实省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未按时执行省规定的电价调整时间、执行取消项目向小水电收取上网管理费等行为,涉及违法金额达到68万元,市物价局对逾期未退还价款作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处理。
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从6月开始,我市继续组织开展电力价格重点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电网企是否执行国家发电价格政策和上网电价,是否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农村各类用电价格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不按实际用电量向农民收费,以及价外收费;农业排灌、农业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电是否按国家规定的价
格执行;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市物价局将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我市电力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探索电价标本兼治的措施,帮助电力企业建章立制,推进电力企业价格诚信、电价公示、企业物价员制度建设,形成电力价费内部约束机掉,促使企业内部管理上台阶。

 

 

潮州市物价局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