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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价格下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标准品汽油出厂价格和零售基准价格每吨下调220元。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发出贯彻通知,公布了我省调整后的成品油零售价格(见附表),同时要求省内中石化、中石油企业供应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柴油批发价的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省内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下调,下调后的价格自2007年1月14日零时起执行。
省物价局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立即组织检查力量开展市场巡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据悉,省市物价局今晚零时已经组织到加油站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市场巡查,确保降价措施落到实处。
附表:
广东省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自2007年1月14日零时起执行)
品 名 批发价 零售基准价 具体零售价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升
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5688 5515 5956 4.41
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6030 5846 6314 4.75
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 6371 6177 6671 5.15
0号柴油其中:渔业船用 51984813 50405040 54435040 4.644.30
注:1、批发价和具体零售价均为交易的最高价格
2、具体零售价已按零售基准价上浮8%(渔业船用柴油除外)
3、其它品种的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以及容量与质量换算标准确定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