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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省的部署,从6月开展,全市物价部门开展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此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采取同级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将对市直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进行直接检查,市、县(区)联合检查时将选择县(区)各一家医疗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县(区)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专项检查时间从6月2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检查时限为自2006年9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200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