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降低电费1.3亿元
全省电价改革工作会议于5月15日召开,会议通报了我省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实施方案及下步改革的思路,并对我省电价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根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潮州市是本次电价改革的受益者,实施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后,预计年可降低电费约1.3亿元,这对促进潮州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销售电价6月1日起实施区域同网同价改革
为理顺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广东省物价局于2008年5月6日下发了《关于我省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山区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174号),该文规定,我省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山区除居民住宅电价外的各类电价实行同价,该政策从2008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据此方案,东西两翼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9市实行同价;北部山区包括河源、清远、梅州、韶关4市实行同价。同价的办法是这两个区域除居民电价外的其他各分类电价向本区域同类电价现行最低水平靠拢。即东西两翼地区的各分类电价按茂名市现行各分类电价水平实行同价;北部山区的大工业电价按清远市现行该类电价水平实行同价,非普工业和商业电价按河源市现行分类电价水平实行同价。珠三角地区8市的电价水平暂不调整,仍按市的行政区划分为8个价区。全省电价价区由21个减少为10个。东西两翼地区的大工业电价为每千瓦时58.26分,非普工业电价为每千瓦时74.16分,商业电价为每千瓦时96.86分,与珠三角地区8市的同类电价平均水平相比,大工业每千瓦时低7分、非普工业低6.6分、商业低3分;北部山区的大工业电价为每千瓦时53.16分,非普工业电价为每千瓦时70.36分,商业电价为94.96分,与珠三角地区8市的同类电价平均水平相比,大工业每千瓦时低12分、非普工业低10.4分、商业低6.3分。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山区平均电价水平由此每千瓦时降低3.25分,按2007年的用电量计算,年降价金额19.13亿元,其中东西两翼地区平均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91分,年降价金额15.47亿元;北部山区平均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87分,年降低金额3.65亿元。我市大工业电度电价降4.8分,非普工业降3.9分,商业降6.1分,农业用电降4分。按2007年用电量计,分别可减少10887.2万元、1415.48万元、863.56万元、110万元,合计年可减少13276.24万元。
这次电价改革,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山区实现区域同网同价,这对规范电价管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潮州的影响尤其重大。
首先,区域同网同价降低了潮州经济发展的运行成本,优化了投资环境。区域同网同价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潮州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支持和关怀。这次全省电价改革,提出先解决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的电价问题、珠三角地区暂不调整的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方案。这样的方案营造出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山区的“电价洼地”,这大大改善了两大区域的投资环境,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关怀,对实现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两大区域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具有重要意义。区域同网同价有利于减少电价区域矛盾,形成东西两翼地区公平竞争环境。目前我省实行的21个电价价区,各市价格差别较大,如粤东的汕头、揭阳、梅州、潮州等市电价各不相同,出现以市为单位的电价洼地,不利于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实施东西两翼的区域同网同价后,大大减少了电价区域矛盾,为强化电价监管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形成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区域平衡发展。
潮州市物价局
20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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