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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县物价局设4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直属(属下)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属下)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计生等工作;承担局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属下)单位党务、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工、青、妇等工作。拟订价格工作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年度价格调整改革计划;组织全县价格政策调查研究;草拟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价格管理股
管理列名管理的工业、农产品价格,实施对指导性商品的价格管理;研究拟订各类产品以及房地产、无形资产价格管理原则和方法;负责县级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运作、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运作和监督;负责居民住宅区综合服务管理收费的审核管理,协调和处理有关上述价格争议;负责价格预测、预警、监控。
(三)收费管理股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法规;拟订有关收费的管理办法;核发县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综合年审工作;拟定、审核、管理列名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医疗收费、教育收费;审核和上报路桥、隧道车辆通行(含过渡)收费项目和标准;协调、处理有关上述收费的争议。
(四)物价监督检查股(挂物价检查所牌子)
负责商品和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明码标价,受理价格投诉举报。
三、认证中心主要职责:
1、受聘担任常年价格顾问;
2、开展各种资产及物品包括赃物、罚没物、抵债物、抵押物、保险物、事故损坏物、无主过期物、纠纷争议物、拆迁补偿物以及房地产交易等评估定价工作;
3、受理价格鉴证业务;
4、受理审价、审费、审成本或价格违法、违纪案件的清查、审定专项服务;
5、开展价格事务代理业务;
6、受理市场价格或市场供求状况的专项调查业务;
7、受理其他价格事务的专项咨询业务。

 
 
 
潮安县物价局(:58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