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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一) 、价格审批(核准、审核)
1、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申请调价的理由、拟调的幅度和出台时间,以及价格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申请单位应配合调查核实工作,提供相关情况的资料。
(3)、 主办人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提交领导研究审议,初步审批意见报请局长审定签发
(4)、不属区物价局审批的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审批。
2、时限
从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报告和齐全的相关资料之日起1个月内,应完成价格审批(核准、审核)的各项工作,并发出审批(核准、审核)文件。因特殊原因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二)、《收费许可证》的办理
1、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到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按表列内容逐项填写, 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批准文件;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其他相关资料。
(2)填写好的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我局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收费许可证》。
2、办理时限
经过审核符合规定的收费,从收到《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准发证。
(三)、价格鉴证的办理
1、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按《估价委托书》要求逐项填写,并提供有关的材料,有实物的要提供实物。
(2)、主办人员根据提供的情况,对实物进行现场勘验,确定采用鉴定的办法,再结合调查、勘验等情况作出价格鉴定书。
2、办理时限
在接到委托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完成鉴定。

收费标准


1、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费
⑴收费依据:粤府办[1992]67号;
⑵收费标准:3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
⑴收费依据:粤价函[1992]569号;
⑵收费标准:收费总额的1.5%。
3、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费
⑴收费依据:粤价函[1998]117号;
⑵收费标准:15元。

 
 
 
枫溪区物价局(电话:297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