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展200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内容
(一)收费单位执行收费政策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有无自立名目、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变相违规收费。
(二)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做到亮证收费,《收费公示》牌是否按要求悬挂。
(三)收费时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票据,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收费单位是否建立和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五)政府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是否贯彻执行。
二、年审的方法和步骤
本年度的收费年审工作分自审和重点抽审两种形式进行,2002年1月28日至2月8日为自审阶段,各收费单位应组织人员按要求自行审查并填好附表,2002年2月20日起将对各收费单位进行抽审。
三、年审工作要求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是一项严肃性、政策性强的工作,也是依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必要手段,各有关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并派专人负责,按要求填好自审自查表,于2002年2月8日前报市物价局。
四、政府物价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管机关,按粤办函〔1992〕569号和潮府办函〔1992〕新65号规定应缴交的年审费,各收费单位应及时足额缴交。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