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暂停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暂停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粤价〔2002〕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暂停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