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物价部门及时查处哄抬物价行为
自2003年2月10日下午四时起,新闻媒体报道广东流行非典型肺炎后,我市城乡部分群众出现抢购食醋及板兰根等抗病毒药物的情况,一些经营者借机哄抬价格,如平时食醋每瓶1元,现售10元以上;某品种板兰根冲剂平时售价3.2元/包,现售10元/包等。对这种异常涨价的情况,我局十分重视,于11日上午立即向各县(区)物价检查所发出《关于及时查处哄抬价格行为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并请潮州市电视台随行采访报道,同时由局领导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及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平抑价格。至11日下午,抢购及哄抬价格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食醋及板兰根等抗病毒药物的价格已回落到正常价位,12日起市场已恢复平静。
自12日晚起,我市城乡出现了一股抢购大米、食盐的情况,加碘食盐零售价由规定的400克装0.9元/袋涨至1.5元以上,10公斤装的东北产珍珠米零售价由平时的22元/包涨至26元/包。对这种情况,我市各级物价部门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立即组织37人分五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检查,及时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二是在现场向群众做好宣传说服工作,劝说市民不要轻信谣言参加抢购,并说明大米、食盐货源充足,供应有保障的真相;三是与工商部门和潮州市电视台联合做现场检查采访报道,澄清事实,稳定人心;四是动员规模较大的经营者在店内展示库存,做好明码标价,有的店主也自觉在店前打出“大米无升价”的大字标示;五是留驻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除受理群众举报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外,及时通报调度检查人员到抢购现象较突出的现场检查宣传。至13日上午11时,市场抢购现象已完全平息,粮、盐价格与正常价格持平。
二OO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