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育才职业技术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市育才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要求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悉。鉴于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你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招生对象及经费自筹的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每年核定一次,2003年度按市教育局、发展计划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设幼儿师范教育、计算机与财会、美术电脑设计、计算机与办公室管理四个专业,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资料费、实习实验费)每生每学期为12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一次性收费,你校不得另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并按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收费公示栏上注明,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潮州市物价局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