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

 

 

 

 

 

今年来,为规范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潮州市物价局全面落实省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公示工作。

 

 

一、动员部署

 

 

6月3日

组织有关部门收听收看全省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市常务副市长谢烈鹏出席会议并作指示,要全市物价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紧抓好落实。

  二、清理审核
 

6月初-8月15日

全市物价局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查。清理工作采用现有收费采取单位自查、物价部门审核确认方式。由市、县物价部门印发表格至收费单位,各收费单位将现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填报,物价部门核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至8月15日全面完成了清理整顿阶段的任务,全市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共38个,收费项目全部为国家和省立项可收取项目。

  三、组织实施
  8月16日-10月
  自8月16日起,进入收费公示实施阶段以后,我们在原有收费公示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市物价局统一制作公示牌252块,发放至各收费单位,潮安县对新增的收费单位的公示牌和镇政府公示牌统一制作。全市至10月底制作和完善符合要求的公示牌2033块。
  四、召开现场会
 
10月24日,市物价局在市交通局召开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现场会,向全市物价部门通报前段时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从总的看来,自6月3日全省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市物价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表现在:

 

一是认真清理,规范收费。自2000年全省实施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市也将收费公示在全省率先扩大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和教育收费上,虽然在全面公示中先行一步,但与省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为此,物价部门根据省的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整顿,8月15日止,市直和县(区)物价部门已对各收费单位现行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审核,核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在清理整顿工作中,饶平县共清理应降低标准8项,应取消项目16项,枫溪区清理取消的项目9项,有效地完成清理整顿的各项任务。

二是结合实际,实施公示。市直和各县(区)物价部门,在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自8月16日起,在原有的收费公示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市物价局针对市直收费单位在2000年公示以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动情况,逐个收费单位进行校核,重新统一制作252块公示牌。潮安县物价局经清理整顿,对新增的收费单位的公示牌和镇政府的收费公示牌进行统一制作,全县已制作和落实规范的公示牌801块;饶平县完成公示牌570块;湘桥区完成收费公示牌314块,枫溪区完成收费公示牌56块,全市共制作和完善符合要求的收费公示牌1993块。目前各县(区)物价局正逐个镇、场、街道对收费单位进行检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最后,市物价局局长陈秋葵对全市物价部门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区物价部门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确保达到省要求的“今年内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各项收费都必须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公示”的目标,使公示工作真正成为今年物价系统的“亮点工程”,具体要把握好“五性”:一是合法性,即要坚决取消、纠正在清理整顿阶段和越权定价行为,确保公示出来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法性;二是公开性,即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合法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便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确保收费公示的公开性;三是准确性,即要严格审核公示单位制作的公示牌所列的内容,做好把关工作,确保公示出来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四是时效性,即要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已取消和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及时在公示牌上更新调整,确保收费公示的时效性;五是规范性,即要按照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以县为单位,统一规定公示牌的材料、规格和样式,且所有的公示牌都要标示物价部门监制字样,确保公示牌的规范性。市物价局将在10月底会同监察局,对市县(区)的收费公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检查
   
11月27日至28日,市物价局局长陈秋葵、副局长林旭亮带领检查组,到二县、二区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落实情况。
 
   
 
 
     
  医疗机构收费公示
  部分单位采用电子触摸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