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物价局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近年来,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特别是今年8月份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领会《条例》精神:
一、学习贯彻《条例》
全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班结束后,市物价局立即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陈冰书记在培训班上所作的讲话精神以及辅导报告的精神,并就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如何学习贯彻《条例》等方面展开学习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实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各方面呈现多样化,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因此,加大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二是使
党的干部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条例》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始终,充分体现和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5·31”重要讲话精神,对于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需要。新《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总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与会同志纷纷表示,只有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才能切实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对学习贯彻《条例》的基本精神,与会同志认为,要深刻把握好《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一把手”要亲自抓,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认真抓好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使班子成员熟悉并自觉执行好《条例》,全体党员干部了解、掌握《条例》。在此基础上,要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落实好具体措施和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不断提高局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一是要制订好学习计划,认真安排学习。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安排好班子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及有关文件、讲话精神,把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条例》上来。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集中讨论决定干部的制度和程序,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整体战斗力、凝聚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局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机制,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把德才兼备、作风优良、政绩突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选拔任用上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水平。
二、执行《条例》的情况
局班子认为,认真执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是做好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的保证。因此,我局自去年以来,共选拨任用了10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3名,副科级4名,属非领导职数副科级干部3名,都坚决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干部的选拨任用工作,具体来说,主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集体讨论,所有任命的10名科级干部都经过党组会议,由局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任职资格审核;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就是将局的科级领导干部的职数向全局的干部公布,让每位参加竞岗的干部的心中有数。公正,就是由局的领导班子组织考核小组,对每位干部参加演讲答辩、组织考察,进行公正的评分,使真正具备一定的领导水平和能力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公平,就是由全局的干部对参加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岗位竞岗,我局认为,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第一,充分调动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科、室配齐了领导干部之后,广大干部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在整治收费秩序、加强价格管理,组织价格监督检查,强化单位的内部管理等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表扬。特别是在今年物价部门的行风评议中,我局在四个参评的单位中,以最高分的成绩,被评为行风工作优秀单位。第二,初步形成了能者上的用人机制,去年以来任命的10名科级干部,都严格按照各人的总成绩,从得分的高低录用,这样大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学习热情。据统计,局已有4名干部通过党校函授,取得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还有6名干部正在参加大专、本科的学习。第三,有力地促进了机关的作风建设。通过竞岗任命的干部,都十分珍惜自已的岗位,不论在工作上,在执行干部制度上,都能做到事事带头,为科、室的干部树立榜样,从而使全局上下形成一个团结拼博、积极进取,讲效率、讲奉献的良好风尚。
总之,自去年以来,我局是能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也取得了一些经验,我们将继续组织广大干部进行学习,加深对《条例》的理解,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OO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