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我市召开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对本地机动车辆实行年票制价格听证会。市物价局陈秋葵局长主持会议,听证会聘请的代表共40人,其中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法制局、财政局、计划局、交通局、审计局、经贸局、潮安县政府、饶平县政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等单位有关同志共15人;运输企业代表7人;生产、流通企业代表2人;路桥建设单位代表1人;群众代表(包括人大、政协代表)共15人。实际到会代表34人。列席会议的社会各界旁听代表15人。市政府黄光明副秘书长莅会指导。
市物价局局长陈秋葵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公路局方松镇副局长代表申请方所作的价格听证申请方案,市物价局林旭亮副局长对申请方案提出的初审意见后,听证会代表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表述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后,陈秋葵局长作听证会总结。
代表发言
听证会各方提出的意见整理纪要如下:
一、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实行路桥收费年票制的改革。认为我市撤并公路收费站,实行年票制后,可促进区域道路的畅通,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阻塞,有利于缩短公路贷款年限,早日撤消收费站。也有利于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加快我市公路建设步伐,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二、运输企业代表认为,实行年票制后,按方案的收费标准,总体上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改善客运服务质量。有代表认为,能否依据不同运输行业的特点制订不同的营运收费标准。
三、有些代表,特别是山区代表认为,申请方案中摩托车年票标准每辆50元偏高,不切合目前多数市民将摩托车作为短途交通工具,平时甚少交付路桥通行费的情况;同时会助长山区摩托车不入户、不挂牌、不交费,建议应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摩托车年票标准。
四、有的代表提出,申请方案中私人小汽车的标准应适当降低,以利于促进汽车消费,同时应提高营运车辆收费标准,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