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州市2002年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价格听证会顺利召开
8月9日,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精神,召开了潮州市2002年度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价格听证会。
会议由市物价局局长陈秋葵主持,市教育局作为申请方提出定价方案,市物价局副局长林旭亮对该方案作出初审意见,随后包括市人大、政协、市纠风办等政府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学生代表、学校代表等35人组成的听证代表团在认真听取申请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各自的意见,代表们的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1、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比往年降低了收费标准,符合国家和省的减轻群众负担的精神,建议的收费标准没有超过省规定的最高限价,比较可行。
2、农村、山区学校及家长的负担比城市重,"一费制"要能够体现这一差别,农村、山区学校的收费标准降低的幅度要大些。
3、希望各级政府增加教育投入,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4、学校要管好、用好资金,把学杂费、书杂费收入真正用到教育上。
对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市物价局还将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切合我市实际的"一费制"收费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并先报省物价局备案。